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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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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中筛查

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量表(NIH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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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评分标准

评分

意识水平

0=清醒,反应敏锐
1=嗜睡,最小刺激能唤醒病人完成指令、回答问题或有反应
2=昏睡或反应迟钝,需强烈反复刺激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固定模式反应
3=仅有反射活动或自发反应,或完全没反应、软瘫、无反应

 

意识水平提问

0=都正确
1=正确回答一个
2=两个都不正确或不能说

 

意识水平指令

0=都正确
1=正确完成一个
2=都不正确

 

凝视

0=正常
1=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被动凝视完全凝视麻痹)
2=被动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眼头动作克服)

 

视野

0=无视野缺失
1=部分偏盲
2=完全偏盲
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

 

面瘫

0=正常
1=最小(鼻唇沟变平、微笑时不对称)
2=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中枢性瘫)
3=完全(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周围性瘫)

 

上肢运动

0=上肢于要求位置坚持10秒,无下落
1=上肢能抬起,但不能维持10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他支持物
2=能对抗一些重力,但上肢不能达到或坐位90度或卧位45度,较快下落到床上
3=不能抗重力,上肢快速下落
4=无运动

左:

右:

下肢运动

0=于要求位置坚持5秒,不下落
1=在5秒末下落,不撞击床
2=5秒内较快下落到床上,但可抗重力
3=快速落下,不能抗重力
4=无运动

左:

右:

共济失调

0=没有共济失调
1=一个肢体有
2=两个及两个以上肢体有

 

感觉

0=正常,没有感觉缺失
1=轻到中度,患侧针刺感不明显或为钝性或仅有触觉
2=严重到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无触觉

 

语言

0=正常,无失语
1=轻到中度: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有一些缺损,但表达无明显受限
2=严重失语,交流是通过病人破碎的语言表达,听者须推理、询问、猜测,能交换的信息范围有限,检查者感交流困难
3=哑或完全失语,不能讲或不能理解

 

构音障碍

0=正常
1=轻到中度,至少有一些发音不清,虽有困难,但能被理解
2=言语不清,不能被理解

 

忽视症

0=没有忽视症
1=视、触、听、空间觉或个人的忽视:或对任何一种感觉的双侧同时刺激消失
2=严重的偏身忽视:超过一种的偏身忽视,不认识自己的手,只对一侧空间定位

 

总分


  注:NIHSS评估学习及资质获取网站https://secure.trainingcampus.net/uas/modules/trees/windex.aspx?rx=nihss-english.trainingcampus.net

美国国立卫生院神经功能缺损量表(NIHSS)使用说明

  (一)、意识

  A.意识水平

  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须选择1个反应。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记录3分。

  1. 清醒,反应灵敏 0

  2. 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 1

  3. 昏睡或反应迟钝:需反复刺激、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固定模式的反应 2

  4. 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性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无反射 3

  B.意识水平提问

  提问月份、年龄,仅对初次回答评分。可书面回答。

  1. 两项均正确 0

  2. 一项正确或非失语所致如,气管创伤等原因不能完成者 1

  3. 两项均不正确或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 2

  C.意识水平指令

  睁闭眼;非瘫痪侧握拳松开。若双手不能检查,用另一个指令(伸舌)。仅对最初的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也给评分。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记录评分。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给予一个适宜的指令。

  1.两项均正确 0

  2.一项正确 1

  3.两项均不正确 2

  (二)、凝视

  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对随意或反射性眼球运动记分。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视觉或视野疾病的患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

  1. 正常 0

  2. 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孤立的周围性眼肌麻痹 1

  3. 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头眼反射克服) 2

  (三)、视野

  若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若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

  1. 无视野缺损 0

  2. 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象限盲)或部分偏盲或濒临死亡 1

  3. 完全偏盲 2

  4. 双侧偏盲(包括皮质盲)或任何原因的全盲 3

  (四)、面瘫

  1. 正常 0

  2. 轻微(微笑时鼻唇沟变平,不对称) 1

  3. 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 2

  4. 完全(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 3

  (五)、上肢运动

  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坐位平举90º,卧位上台45º,掌心向下。要求坚持10秒。对失语的病人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评定者可以抬起病人的上肢到要求的位置,鼓励病人坚持。依次检查每个肢体

  1. 无落下,置肢体于90º(或45º)坚持10秒 0

  2. 能抬起但不能坚持10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他支持物 1

  3. 试图抵抗重力,但不能维持坐位90º或仰位45º 2

  4. 不能抵抗重力,肢体快速下落 3

  5. 无运动 4

  6. 截肢或关节融合 9

  (六)、下肢运动

  下肢卧位抬高30º,坚持5秒;对失语的病人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评定者可以抬起病人下肢到要求的位置,鼓励病人坚持。

  1. 无下落,于要求位置坚持5秒 0

  2. 5秒未下落,不撞击床 1

  3. 5秒内下落到床上,可部分抵抗重力 2

  4. 立即下落到床上,不可抵抗重力 3

  5. 无运动 4

  6. 截肢或关节融合 9

  (七)、肢体共济失调

  目的是发现一侧小脑病变。检查时睁眼,若有视力障碍,应确保检查在无视野缺损中进行。进行双侧指鼻试验、跟膝径试验。若患者不能理解或肢体瘫痪不记分。盲人用伸展的上肢摸鼻。

  1. 无共济失调 0

  2. 一个肢体有 1

  3. 两个肢体有,共济失调在: 右上肢1=有,2=无 2

  4. 截肢或关节融合, 解释 左上肢1=有,2=无 9

  5. 截肢或关节融合, 解释 右上肢1=有,2=无 9

  6. 截肢或关节融合, 解释 左下肢1=有,2=无 9

  7. 截肢或关节融合, 解释 右下肢1=有,2=无 9

  (八)、感觉

  检查对针刺的感觉和表情,或意识障碍及失语者对有害刺激的躲避。只对与脑卒中有关的感觉缺失评分。偏身感觉丧失者需要精确检查,应测试身体多处部位:上肢(不包括手)、下肢、躯干、面部。

  1. 正常 0

  2. 轻-中度感觉障碍,(患者感觉针刺不尖锐或迟钝,或针刺缺失但有触觉) 1

  3. 重度-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无触觉)或昏迷患者(1a=3) 2

  (九)、语言

  命名、阅读测试。若视觉缺损干扰测试,可让病人识别放在手上的物品,重复和发音。气管插管者手写回答。

  1. 正常 0

  2. 轻-中度失语:流利程度和理解能力部分下降,但表达无明显受限 1

  3. 严重失语,交流是通过患者破碎的语言 2

  4. 不能说话或完全失语;无语言或听力理解能力;昏迷患者(1a=3) 3

  (十)、构音障碍

  读或重复表上的单词,若病人有严重的失语,评估自发语言时发音的清晰度。若病人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不能讲话,记9分。同时注明原因。不要告诉患者为什么做测试。

  1. 正常 0

  2. 轻-中度,至少有些发音不清,虽有困难但能被理解 1

  3. 言语不清,不能被理解,或失音 2

  4. 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 解释: 9

  (十一)、忽视

  若病人严重视觉缺失影响双侧视觉的同时检查,皮肤刺激正常,则记分为正常。若病人失语,但确实表现为双侧的注意,记分正常。通过检验病人对左右侧同时发生的皮肤感觉和视觉刺激的识别能力来判断病人是否有忽视。

  1. 正常 0

  2. 视、触、听、空间觉或个人的忽视;或对一种感觉的双侧同时刺激忽视 1

  3. 严重的偏侧忽视或一种以上的偏侧忽视;不认识自己的手,只能对一侧空间定位 2